志愿者离任、留任须知
志愿者离任、留任需提供材料:
1. 电子版汉语教师志愿者信息统计表(格式见附件);
2. 电子版总结(详细的总结,包括对个人工作、岗位情况分析,对该校、该地汉语推广工作建议等);
3. 电子版志愿者文集《光荣岁月》文章。(具体要求见附件);
4. 至少三个电子版案例分析(格式见附件);
5. 纸质版汉语教师志愿者履职考评表(格式见附件,能用中文填写的不必同时提供英文版);
6. 纸质版实际任期证明(由任教机构或驻当地使领馆出具,详细到年月日);
7. 机票发票原件、行程单、登机牌(通常情况下回程机票由志愿者本人购买,结算时报销,请注明币种及总额。如有丢失,需在当地开具有效证明,否则无法报销。)。
备注:1.留任志愿者应在任期结束前3个月提出申请。申请程序为将任教机构书面申请(详细说明志愿者工作安排)、志愿者个人书面申请(附总结)提交给中国驻当地使领馆(使领馆提出意见后转给汉办),同时向志愿者中心项目负责人提供以上材料;
2.请在各材料名称中注明任教国家及姓名;
3.原则上志愿者回国后到汉办报到,提交材料并领取《志愿者荣誉证书》,如果不方便,也可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报到并尽快邮寄相关材料,如需邮寄《志愿者荣誉证书》,请提供详细的邮寄地址。
4.同一批赴同一国家(任教机构)的志愿者将以上材料汇总给管理教师(队长、组长)后统一提供。
感谢大家的配合!